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宣传月直播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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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20:36

 主持人:各位亲爱的首都之窗网友以及数字电视北京之窗的观众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这里是正在为您直播的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栏目。今天是4月28日,正值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这次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为此,我们专门邀请到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嘉宾们和网友们在线交流。接下来我先介绍今天在座的四位嘉宾。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兴渭,欢迎您。 

  吕兴渭:网友们下午好。 

  主持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焦建华,欢迎您。 

  焦建华:网民朋友们,下午好。 

  主持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王颖菲,欢迎您。 

  王颖菲:下午好。 

  主持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施宏,欢迎您。  

  施宏:网友好。 

  主持人:别看国税和地税是在一起办公,但是两家坐在一起,面对网友是不是第一次? 

  齐:是第一次。 

  主持人:吕局长您能不能代表两家来说一说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兴渭

  吕兴渭:好的。各位网友、主持人:下午好。今天我们在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后期,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地税局借着首都之窗与市民沟通的桥梁,共同在这里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今天的交流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要介绍一下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在纳税服务方面共同开展的相关工作。另外一个就是就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保护纳税人权益方面的有关问题想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税收是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多年来,北京国税局和地税局始终围绕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北京地区的经济和发展,努力做了我们应有的贡献。2009年,特别是全市经历了金融危机,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克服方面的困难,努力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在帮扶企业克服困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了一些我们应该做的工作。2009年北京国、地税共计完成税收收入5832.9亿元,比计划超出了840.6亿元,增长16.8%。 

  不久前,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要让民众更多的监督政府工作,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为了贯彻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一系列这方面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比如说《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纳税人投诉管理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系列文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北京国、地税在这几年的工作当中,始终按照上级相关的指示,法律法规给我们设定的权限和义务开展相关的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互相制约的,能够为纳税人服务和约束税务机关内部工作的制度体系,比如说政策公开制度、回访制度、办事规范等等相关的制度。

  另外,在服务方面我们也整合了现有的各方面的资源,比如说我们的“12366”,我们的两个局的政府网站,还有我们的办事服务厅,给纳税人提供一个更加方便便捷的办事渠道。在机制方面我们也是在我们的内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政策的支持,稽查检查方面建立了内部互相比且协调的沟通机制,都是为我们更好的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这些年来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点滴的成绩,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和赞扬,但是我们深知,我们现在所做的和纳税人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差距也正是我们今后要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按照总局提出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来做好后续的工作。我们也希望借此机会能听到更多的纳税人对我们工作的不足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开展。也欢迎广大纳税人对我们的税务部门的工作提出监督和批评。谢谢。 

  主持人:谢谢。现场有网友在提问了,他说国税与地税有什么区别? 

  吕兴渭: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纳税人都是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正在认真的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至于说这两个税务局到底是怎么样的区别?可能有一些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国、地税局是按照1994年税制改革的时候分设的。分工主要是按照当时分税制的原则确定了各项税种,哪些税种由国税局征收,哪些税种由地税局征收。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国家的税种还是比较完善的,大家只有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才去找哪些是国税哪些是地税。关于税种的征收,因为我们是两个局,而这两个局从法律的执法主体资格看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但是纳税人的角度看都是税务局,实际上我们国地两局是两个执法主体,就跟国税局跟工商局一样,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地税局征收的主要税种比较多,涉及到方方面面,先让国税局的同志介绍完他们的情况,我再介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焦建华

  焦建华:各位网友们好,主持人好。刚才吕局长已经讲到了国、地税1994年分税制以后按税种划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财政的中央和地方的分配问题。国税既负责征收中央税也负责征收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我们征收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的调节税,这个由海关代征。有几个行业是汇总缴纳的,像铁道、银行各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应该说营业税是地税的主要税种,但是就这三个大行业征收的营业税是纯中央收入的是集中缴纳的。还有出口产品的退税,因为咱们的国家实行的是进口征税,出口退税,对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出口之后,根据他的报关单,在生产环节、经销环节缴的税根据不同的退税率来退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和证券交易税,车辆购置税还有燃油税,现在燃油税还没有开征,根据国际油价的波动问题,这个已经列到总局下一步的税改方案中,具体开征还要有具体的方案出台。还有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目前从新的一些储蓄存款利息是免征的,但是原来存的年限比较长的,比如五年的还要按照原来的一些规定,应该征的一些税率,还有一个补征的问题,在取款的时候有一个补征的问题。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的其他税费。还有中央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的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其实我们的企业所得税现在国、地税都在征收,经历了三个阶段。一个是我们当时1994年分税制的时候,企业所得税是这么划分的,当时是按级次划分的,属于中央级的国有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是在国税征,除了刚才说的三大行业。属于中央的,集体的以及地方的,市级的,区县级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地方税务局征收。2002年1月1日开始,因为所得税在2002年之前不是共享税,中央是中央,地方是地方,来分别进行财政收入。2002年之后,所得税作为共享税,从2002年开始新办的企业一律由国税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到2008年年底,从2009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按主体税种,因为国税现在从大的方面说,主要是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需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由国税征收。一般地税是服务类的、建筑业的、包括房地产这些营业性的、服务性的项目是地税征。 

  从主体税种,我们国税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从2009年开始,交营业税的是就在地税在地税登记,交增值税所得税在国税征,目前是这样划分的。 

  主持人:谢谢您,介绍的非常清楚,接下来地税局的税种,请吕局长介绍一下。 

  吕兴渭:刚才焦处长把1994年国地分设,成立两个税务局以来基本的脉络做了一个介绍。她介绍的是国税局负责征收的,除了国税局征收的税种之外,地税局还负责国税局不负责征收的所得税。地税局自己征收的像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还有国税局不负责征收的营业税这些税种,还有相关的一些费。比如说文化事业费,还有教育费附加等等这些费,按职责权限都是由地税局负责征收的。 

  主持人:这样我和我们的在线网友都明白了国、地税的区别。一开始在吕局长之前的介绍中提到今天的目的之一是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实际上我也是一个纳税人,如果说今天不是您来了说这么一番话,我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权利,除了缴税之外,还有什么权利? 

  吕兴渭:你不知道可能是属于正常现象,因为您不是日常的经营单位,纳税人的权利是总局近期刚下发的一个公告,这个公告叫做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这个公告里面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纳税人的权利,一个是义务。在权利上纳税人有14项权利,义务上有10项。今天主要跟网友们交流的是如何保证纳税人的权利,所以重点说说14项权利。 

  14项权利,按我们的理解大概可以归为6大类:知情权、保密权、表达权、监督权、救济权、委托的选择权。一说这么多权利也弄不清楚。比如说知情权,作为一个纳税人,我很想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照什么政策来缴税,也就是如何缴好明白税。他就有权了解,税务机关在征收某一个税种,比如说在征收营业税的过程当中,征收机关依照的是什么政策,办事程序是什么,办事的时间是什么,我有权利知道,你征收的依据是什么,我也有权利知道。要了解我为什么要缴。可能很多纳税人过去在这方面关注的不太够,既然说了有政策,缴就缴吧,也没有过多的了解相关的这些税务机关征收的依据是什么,政策是什么,所以有一个宣传的政策,纳税人有一个进一步了解的知情权。简单举这么一个例子。 

  主持人:除此之外,能不能再细致的介绍一下,什么是监督权? 

  吕兴渭:比如说税务机关在依法征收的过程中,是不是有越权执法,是不是有违规操作,是不是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的行为,这些都是纳税人可以进行监督的具体的内容。监督的渠道,我们有网站可以投诉,我们有行风的举报电话也可以投诉,包括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通过这些渠道,把看到的、听到的税务机关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做的存在的问题都可以进行监督。 

  另外,为了纳税人对知情权的了解,我们从税收宣传月开始,也向公众做了相关的调查和了解。通过网站和各种渠道,主要是想了解纳税人在办税公开,办税程序,纳税咨询,纳税指导,勤政廉政,举报投诉等方面到底知晓多少内容,我们做了一个网上和相关部门的调查,正在收集这些情况。 

  主持人:谢谢。您说的调查,我现在能在哪里看到,您刚才说在网上看到,在什么样的网上可以看到,什么样的人可以参与调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施宏 

  施宏:刚才吕局长提到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为了推动纳税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上推出了两项调查。一个是纳税人权益保护调查,一个是网站改版调查。所有人只要登录到我们的网站之后,有比较清晰的导航和提示,基本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去参加这样的调查。 

  主持人:这个调查目前它的结果怎么样? 

  施宏:这个调查截止到上周五的时候,仅仅20多天,但是反响很大,一共有15000多人参加,从参加的人数看,这次在历次调查中规模算比较大的。其中对权益保护调查的人员大概有10623人,其中还有1004人表达了愿进一步与我们沟通,面对面交流的意愿。昨天我陪同吕局长就专门接见、面对面听取了17个从网上走到我们面前的纳税人代表,反响非常好。他在网上提出来要跟我们沟通的意愿一共有1000人,我们跟他沟通,电话里邀请,昨天陪同吕局长和17个从网上参与调查的人员走到我们的面前,效果非常好。今天早晨北京日报第6版头条也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主持人:这个活动是20多天的时间,什么时候结束,还是一直无限期的放下去? 

  施宏:这个调查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除了刚才您提到的纳税人的关注以外,我们国家税务总局也专门听取了这个活动的汇报。从我们这次调查的情况看,也很有借鉴的地方。特别是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提示。比如说有41%以上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刚才吕局长介绍的6大类14项的权利不完全了解,或者说基本的都不知道,这也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在提示14项权利的情况下,让他提出最关注哪个权利,有70%的人最关注知情权,15%的人最关注监督权,10%的纳税人关注救济权,通过这个调查刚刚20多天,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提示,也从一个侧面看到我们目前确实工作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鉴于此,我们想把这个调查可以推迟到6月中期之后,我们上半年要根据这项调查推出一个纳税人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为我们今后几年的权益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主持人:这个报告会公开吗? 

  施宏:要作为我们三年工作规划的基础,有我们的分析,能公开的,包括昨天17个纳税人访谈的进程都在网上公开。 

  主持人:正如一开始吕局长介绍的,不管是国、地税,大部分的管理对象是一样的,对地税局做的这样一个报告,国税是不是也认同呢? 

  焦建华:我非常认同,我们也有自己的调查。我们在去年下半年聘请了第三方做纳税人的满意度调查。主要从纳税人的需求角度出发,这次满意度调查,着重设定了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些指标。比如说是否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提示告知税务事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是否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的事项告知书,是否依法告知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赔偿及要求听政的权利、程序、时限等事项,是否公开与稽查有关的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通过以上指标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基层税务机关有关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对我们总局发的关于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告以后,我们要求各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这方面的宣传,使纳税人在这块的时间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了解的权利和义务。在办事服务厅利用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进行宣传,印制了10万套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专项资料,在办事服务厅取阅。我们通过这样方面的调查,反映出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一些薄弱的环节,及时总结,制定整改措施,使我们在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了对于调查结果实际上我们国、地税都是非常认同,接下来这些问题都是有共性的,两家可以对比着回答。对调查结果我也迅速浏览了一下,70%的人关注知情权,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纳税人对自己的权利都不了解的话,对权益的保护就更不清楚了,我们作为税务部门如何改进推进我们的工作,去落实纳税人的知情权? 

  吕兴渭: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同时也要加大纳税人权利保护相关方面的内容。这几年来,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努力做一些尝试。比如说在制度方面建立了税法宣传制度,有办事辅导制度,有纳税咨询制度,还有像办税的规范。这些制度保证了在日常工作当中能够将上级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时的传达到每一位相关的纳税人。在资源方面我们也进行了整合,比如说我们将现在的服务厅、“12366”热线,北京国、地税的网站,有的区县局搞的办事流动车等等,这些能够利用的资源,免费的邮箱,手机短信,在我们税务机关现有条件下,力所能及的做加大宣传的工作。 

  另外,我们也充分的与有关部门,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合作。比如说现在有纳税人之家,有纳税服务志愿者的队伍,还有相关的一些税务学会也在帮我们做相关方面的培训。经过努力,现在初步搭建了这么一个税法宣传、告知的渠道。但是,这个可能也是一个初步,还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这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目标。 

  主持人:谢谢,对此我们焦处这边有没有补充? 

  焦建华:我们跟地税局在宣传方式方面确实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纳税人的知情权主要是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方面来讲是属于纳税人的税前保护。因为纳税人权益保护分为纳税人的税前权益、税中权益和税后权益。税前主要是在知情权,具体应该是我们的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两方面。从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中,市局要求,包括市局各个相关处室和各个分局要加强日常宣传的力度,因为我们不光是在税收宣传月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方式,包括一些形式、内容,应该是12个月,月月都应该做到税收宣传的经常化。我们通过网站有一些政策解读,包括还有一些办税指南。另外“12366”定期整理热点和难点问题,都挂到外网上,供纳税人能够了解,及时了解我们一些新的税收政策和知识。另外,通过“12366”热线24小时的语音,还有我们每天的9点半到下午5点半的人工咨询,提供准确的、规范的、及时的政策解答,尤其是对新政策。 

  今年市局也计划改造我们的宣传网站,提高我们网站的时效性,包括栏目的友好性,包括内容更新的及时性。还有,我们尤其对纳税人要有一个个性化的宣传,定制的宣传,分类的一些宣传。比如说他是车购税的纳税人,就按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涉及到比如说出口退税的就针对出口退税,要涉及到我们的一些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按消费税,主要是做好分类宣传,也定制性的服务。 

  还有一种税收形式是利用税收管理员面对面的上门宣传,办事服务厅有咨询台,有触摸屏、滚动屏和公告栏,把相关的政策的解释和解读能及时公布给纳税人。所以我们通过多种方式使我们的宣传更能及时,更有效。 

  施宏:我再补充一句,在国、地税要主动的采取各种方式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程序等等的同时,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是被动的,因为现在来说有各种方面的渠道,税务局应当主动,但是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是被动接受的。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也是对于纳税人的知情权的宣传。其实刚才焦处说到一点特别引起了我的思考,对于纳税服务的宣传,目前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广而告之的宣传,但是一对一的宣传我觉得可能稍微有一点弱,我们对此有没有什么改进措施? 

  施宏:北京地税这几年注意到您提到的问题了,广而告之的工作刚才两个局的工作提到了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但是仅依靠这种宣传是不够的,这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同时必须配套的是分类辅导和一对一的咨询。广而告之的宣传加上分类的辅导和一对一的咨询应该是三位一体才能解决。比如说什么是分类辅导,根据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税种,不同的事项,比如说新办纳税人有他的需求,房地产行业有什么需求,所以分类的辅导也要跟上。而且我们给纳税人提供了一对一的辅导,比如说像吕局长提到的网站热线,我们去年通过一对一的来信,需要我们就某一个问题解答的,大概在8千条以上,通过热线是68万条,这几年应该说地税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注意到了,而且是三个方面统一到一起。 

  主持人:这样更能够全方位,立体的向纳税人告知他的权利义务。谢谢。我举一个例子,我投诉了某个税务所的专管员,但是负责调查的人也是税务所的,也就是裁判员和运动员是一个地方的,这种投诉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像我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侵犯了纳税人的什么样的权利? 

  施宏:您提到的例子,在以前发生过也有存在着的可能性。但是从今年1月1日,投诉管理办法的总局的试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北京市地税局对21个分局有指导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为了推动投诉管理办法的推行,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像刚才提到的在宣传、咨询、办税、权益保护四个方面纳税人可以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可以针对每一项工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时限、不符合程序的都可以投诉,投诉的受理部门是上一级部门,那么上一级部门可以在受理、处理、调查的过程当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权利,避免了纳税人既像运动员又像裁判员。 

  主持人:对此我们焦处这边有没有补充? 

  焦建华:今年总局下发了《纳税人投诉管理办法》,这是一方面,从投诉的受理和处理进行了规范。从国税来讲,市局去年成立了纳税服务处,在年底之前,我们各个区县局相应的都成立了纳税服务科,不管是服务处还是服务科,都有专门的人员来受理和处理纳税人的投诉,而且受理和处理是独立完成,是由上一级来完成的,不会说投诉的这个所的某位干部来直接处理,顶多是科里和所里进行核实,要了解情况。所以我们也是按照总局的关于《纳税人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制定了一些投诉的流程,一些程序,包括时效,因为我们对纳税人有署名的,有匿名的,对署名的要及时回复,对匿名的处理完了之后要进行归档,留存。对每一封纳税人反映的信件都要认真的核实,按时限要求,与相关的局做出核实情况的反映,同时要回复纳税人。我们为每一位纳税人的投诉进行保密,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主持人:其实我觉得落实纳税的服务承诺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最好的保护,我们在落实纳税承诺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实际这上应该算是监督权的一种,也就是说我们在落实监督权方面都有哪些工作在做? 

  施宏:从落实监督权方面,一会儿焦处可以补充,从地税局考虑两个要素入手。一个是制度层面的,一个是渠道方面的。纳税人行使监督权,对税务机关的不法行为和人员可以检举和控告,可以来信来访。从税务机关落实纳税人的监督权角度是从制度和渠道。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行使,这是强调制度的公开。要创造便利的条件,让群众监督政府,我们理解要开放各种渠道。地税局在制度方面一个是制定了办税的公开制度,不公开的制度纯属例外,除非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所有的,刚才您提到的内部制度,程序、手续、时限全部对外公开。一个是纳税服务承诺,各种事项向老百姓,向普通的纳税人,告诉他这个时限有什么样的环节,有什么手续,告诉他。另外我们内部为了保证承诺,有内部的工作规范,所以办税公开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是三个层次的制度。渠道来说,对应的纳税人行使权利,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等等,我们在网站上,热线电话,机关办税场所都开辟了检举、控告、来信来访,包括局长邮箱,网上留言等等一系列的对等的网上热线,还有面对面的场所,我们是这么考虑的。 

  焦建华:从制度建设层面上我们有两权监督办法。监督实际上应该是我们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我们的税收执法权方面的监督,我们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有一个集体审理委员会,不是说某个人或者是某个部门来决定他的处罚包括一些税款的补缴。包括一些行政管理权,我们内部的流程比如说对缓缴税款的审批都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包括减免税的审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都有流程和审批,包括退税等等。 

  对外部来讲,特别能够对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我们也非常欢迎广大纳税人对我们税收工作,税务部门,包括税务干部的监督,也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目前的监督,外部监督的渠道,我们有局长信箱,还有“12366”的投诉热线,各个局都设置了意见举报箱,不管是市局还是分局都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还有也可以纳税人上门投诉等等监督的方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供我们及时了解纳税人的意见和心声。尤其是在这次的税收宣传月中,我们三位局长走进“12366”的热线现场,直接与纳税人进行了电话连线,了解了纳税人的一些需求,这样使我们的一些工作或者纳税人的一些反映能及时得到一些解决和改进。 

  主持人:网友说,我因退税向地税反映过的问题,服务处的同志做了解答,并最终办理了退税,今天见到了真人,谢谢了。 

  施宏: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谢谢网友的支持。 

  主持人:访谈嘉宾一再提到“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知道这条服务热线是国、地税共同办公的,不如请吕局长介绍一下热线的相关情况。 

  吕兴渭:“12366”是一个税收的热线,这个号码是全国各省市,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号码,这个号码在不同的省市由不同省市的国、地税局来共同维护。在北京地区,当你拨打“12366”之后,如果按“1”键进到国税局的咨询服务系统,按“2”键进到地税局的系统,通过“12366”统一接入,根据“1、2”划分国、地税局,因为两边的业务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我们北京地税在“12366”的服务工作当中,也在这几年,从2002年开始上线运行做了一些尝试。比如说关于网友和纳税人也经常在抱怨说,有一个急事儿想打“12366”问问,老打不进去,有一些情况在今天借首都之窗的机会解释一下。我们“12366”现在是全部在线,有30条线可以同时在线做咨询服务。当你打不进电话来的时候,如果你拨打过三次都没有进来,我们有一个自动的回拨机制,如果是拨进来之后没有人工座席,一个是到法规库直接寻找答案,或者是你留言,我们等到转过来之后给你回拨,就你提的问题再做相关的咨询和解答。 

  主持人:一般回拨也是很快吗? 

  施宏:特殊的问题至少三天之内解决把他咨询的重点问题就回复了。 

  主持人:我们国税方面在“12366”有没有创新的做法呢? 

  焦建华:“12366”是一种看不见的服务,按照我们市局局长说的,是我们税收工作的最前沿。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国家的一些税收政策都是通过财政部总局,总局一发布,现在基本上挂在网站,发的很及时,我们“12366”要最早的面对。所以我们制定了“12366”咨询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因为我们的人员都是从各分局抽调上来的,都是工作一两年的大学生,平均年龄25岁,很年轻,他们也很努力,我们通过不断的更新知识以后,及时解答纳税人的一些问题。我们的接通率现在还是不错的,在99%。

  主持人:也会像地税一样回拨吗?

  焦建华:也是回拨的,我们有一个流程,基本上咨询人员保证90%通过知识库答复纳税人问题,但如果一些新的政策一些个性的问题我们有二线的专家座席,二线在答复问题中觉得这个需要请示市局甚至是总局,我们通过转办单的形式,但是我们规定了时限,对社会有承诺,那就是1日、5日、7日,按照问题复杂的程度,我们来进行给纳税人回拨,纳税人凡是打进来电话,我们要件件要有回音。 

  主持人: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来看看在线网友的问题。我是一个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请问利息收入是否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王颖菲

  王颖菲:核定征收企业是针对会计核算不够健全的小企业实施的征收方式,他的应税收入有一个范围,是指收入总额,你取得的各种各样的收入减去不征税的收入,不征税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上也有一个范围,属于什么情况是不征税的收入,比如说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一些行政事业收费,或者是政府性的基金或者是国务院令有规定的情况都属于不征税的收入。再减去免税收入,按《税法》在免税收入也有一个专项条款,有一项是指国债利息收入,所以以取得各种各样的总收入的范围里面会有利息收入的,但按国家的优惠政策,国债利息收入是可以不计入的。 

  主持人:网友说年所得12万元的个税申报是否包括三险一金? 

  吕兴渭:按照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符合这个标准的,如果是按这个标准缴付的,可以做列支的。 

  主持人:网友说我是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从我单位取得的利润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王颖菲:这个问题需要划分一个时间段,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所得税有一个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是在2008年1日下发的。1号文件的规定是这样的,对企业,如果是你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形成未分配的利润,这个利润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向外国投资者分配的话,按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这一块利润再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时候,按规定就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网友说,许多饭馆吃饭要发票时,如果不要发票就可以送饮料或者是代金券,可以举报吗,向哪里举报? 

  吕兴渭:可以向“12366”举报。 

  主持人:网友说,请问现在机打发票的中奖率是多少,我怎么觉得变低了,我都变得不爱要发票了?实际上这个网友跟我的想法有点像,实际上从这里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个是机打发票的中奖率,第二个是像我们和这位网友的心态对不对? 

  吕兴渭: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公民的权利,开发票是商家应该尽的义务,法律规定是必须要开的,无论消费者要不要。关于中奖率的问题,北京地税率先在全国进行了发票改革,从2002年开始进行改革,改革之初是1%的布奖率,现在是降到了0.5%,有的网友问为什么不再增长比例,还要降低比例?因为现在大家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要发票的多了,开发票的量很大,发票现在每年以0.8%的速度在增加用量,但是用于发票里面的布奖的额度是有限的,这样发票量的增加,奖金额度的定性,所以造成布奖率有一些降低,这样也使维护自己权利的消费者能够谅解。 

  主持人:实际上要发票不是为了中奖,而是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吕兴渭:另外,万一跟商家有什么纠纷,发票也是一个很好的凭据。 

  主持人:网友说,单位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王颖菲: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以777号发过一个函,针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其中首先是企业向股东或者是有关系的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总局也有一个相关文件是121号,在这个关联关系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上,有一个非常具体的扣除标准,符合这个标准是可以进行扣除的,可以通过网上对关联关系企业的支出问题做进一步的查询。第二,除了向上述股东和关联关系企业以外的其他的比如说内部职工,或者是其他人员借款,应该按照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同时要符合两种要求,第一个借款的合同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能采取非法集资或者是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第二点你应该和借款人写一个有效的借款合同作为依据。 

  主持人:网友发来邮件,建议你们赶紧去中关村看看,那里卖电脑的都是两个价,不要发票便宜一点,要了发票要加10%的费用。 

  焦建华: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来讲,从2003年就下发了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点明确,申请填开集贸市场零份发票的同时,应随缴纳税款需由申请填开零份发票者自行缴纳,不能以任何方式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我们在市场的主办单位都有这方面的明示,在公告栏里有这方面的提示,如果有这方面的反映或者是发现什么问题,也希望广大的网民朋友向“12366”投诉也可以,另外还有一个发票投诉专线是66612366,下一步我们也加大对集贸市场开具零份发票的监督和管理。 

  主持人:在节目的最后我们在替网友问一个问题,既然我们今天访谈的目的是听取广大纳税人对国、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在浏览我们的调查结果,其中有超过半数的人认为涉税审批的时间长,还是希望需要进一步减少涉税事务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我们在简化办税程序和缩短审批时间上面有哪些工作要去做? 

  吕兴渭:大家反映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感受到的问题,所以总局提出两个减负的要求,一个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另外一个是减轻税务机关内部的工作负担。我们主要说纳税人的负担。主要是办税时间长,提交的资料多或者是反复提交有关资料,造成纳税人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付出和精力付出。我们税务机关在根据总局的要求,正在就减轻纳税人负担方面,分别就国地两局的工作分别做自己的工作,如何采取具体措施做工作。比如说地税局正在做内部流程的优化和梳理,以更好的减轻环节,减轻层级,减轻报送的频率,这样尽量能够方便纳税人,在履行义务当中以最少的劳动成本来完成好应尽的义务。这样这项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有内部人员,组织机构、机制,包括计算机系统的支持,需要一个相当的改进过程,我们会抓紧做这方面的工作,尽早的把我们新的梳理完的流程跟广大纳税人见面。 

  主持人:网友说我前几天拨打了国税的“12366”,服务态度特别好,很热心的帮我解答问题,想对他们表达感谢。节目马上结束的时候,请每位嘉宾对在线网友说几句最想说的心里话。 

  施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责无旁贷。 

  王颖菲:希望纳税人的经营效益越来越好,为国家做的税收贡献越来越大,我们也努力为纳税人做的税收服务工作越来越好。 

  焦建华:做好纳税服务是每一位税务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义务,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将服务首都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作为我们工作的一个目标,要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企关系而努力。 

  吕兴渭:纳税人朋友们,最后有很多话想说,我想说的就是纳税人对我们税务机关,我们工作人员的批评的意见和建议能促进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纳税人对我们各项工作的监督,我认为是对我们的关心、爱护和支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 



嘉宾与主持人合影留念

  主持人:谢谢您。其实通过今天的访谈我有一个感受,国、地税正在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渠道在保护着纳税人的自身权益,但是我们纳税人的自身权益并不完全靠我们政府机关的努力,必须得依靠自己了解,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的合法维护纳税人的权利,谢谢今天嘉宾的一个小时的作客,也非常感谢在线网友们一个小时的关注和参与。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