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坤等|新技术视角下的税务教育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02 18:29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创新税务教育方式、巩固税务教育成果,需要进行机制体制的创新,打造税务教育与新技术的有机结合,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考虑到未来税务教育可能呈现的走向,需要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的税务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搭建税务教育大平台,创新税务教育形式,实现税务教育的整体效益。在线课程、智慧税务、税务云、区块链的应用为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提供了可能性与可行性。在资源建设方面搭建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规范、便捷、持续更新的知识库或知识云,形成税务教育合力。但要清醒地认识到新技术要结合各层次税务教育的规律特点,保持对新技术理性态度,避免走入“纯技术化”的误区。

引言

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对教育的认知,使得教育的基本态势和发展前景发生巨大变化,呈现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共享化的特点。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深刻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各行各业的变革,对公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同样对税务教育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创新税务教育方式,巩固税务教育成果,需要打造税务教育与新技术的有机结合的机制与平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这为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提出了目标,税务教育发展将迎来新的契机。

一、不容忽视的新技术应用与发展新技术以人们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在眼前,深刻改变着生产、工作及学习方式。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新技术在应用层面的展开与推广。同时,世界正以人们始料未及的方式在运行与发展,互联网在出现的短短几十年后就深刻改变了社会运行方式与个人的生活方式,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在应用方面也越来越深入与广泛。近年来,以互联网为基础,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呈现在大众面前。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等重磅文件。教育部于2018年4月出台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等文件,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启智能时代新征程。2019年国家相继出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提出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建立数字教育共建共享机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部及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等。云技术、物联网和基于云技术和物联网的大数据是教育变革的技术推动力量。无论承认与否,科技已经改变一切,也必定改变教育以及税务教育。搭乘信息化建设之车,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税务教育应是题中之意。

二、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带来的机遇


(一)多层次的税务教育为新技术赋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平台

税务教育通常指各教育主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及自身发展对需要学习掌握税收知识的群体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按照学历层次来看,税务教育主要有高职、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按照受教育对象可划分为税务公务员教育、纳税人社会教育、公民税务普及教育等。按照其他的标准,还可分为税收学历教育与税收非学历教育、税收在职教育与税收社会教育等。随着中国税收事业发展的蒸蒸日上,税务教育事业也步入正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在职教育与社会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养了大量的税收人才,进而进一步推动了税收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税务教育对象具有广泛性、多样化的特征,这为新技术嵌入税务教育,提升税务教育效果提供了契机。在新的形势下,税务教育为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平台。


(二)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带来的机遇

1.新技术促使税务教育环境骤变




线上教育具有巨大潜力和发展空间。当大数据、5G、虚拟现实等各种新技术朝我们迎面走来,税务教育应当如何从传统的课堂讲授、线下培训向广阔的线上空间实现升级发展?十大信息技术支持的创新教学模式:远程专递课堂、网络空间教学、异地同步教学、双主教学模式、翻转教学、校园在线课程、基于设计的学习、引导式移动探究学习、协同知识架构、能力导向式学习、正在悄然变革学与教的方式。当技术更迭的速度不断加快,税务教育对人才的培养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力?这些问题应引起每个关心税务教育的深思。移动技术、云技术、大数据等带来了泛在的智慧学习环境,地理定位技术和增强现实技术的整合将极大地丰富教学经验的构建,丰富税务教育资源和方式,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测评方式会围绕学员的学习进展创建全新的评价与评估模式。面对这些教育里的“新常态”,网络学习空间的全面覆盖、税收数字教育资源的应用创新应当成为接下来税收智慧教育的着眼点。

2.税务教育可能利用的新技术赋能形式




第一,云计算技术,大量联网的计算资源被集中管理和调度,形成一个“计算资源池”,按需为用户提供服务。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提供随时、可扩展、可查询的服务,是一种智能化的信息共享。例如,高校为了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购买了大量的服务器、数据库和软件,同时还要不断升级,这会产生大量的成本。但是如果通过建立云计算中心和资源共享平台,学校只需确定自己的需求,就能减少投资,获得快速高效的服务。“云计算”的使用在减少投资的基础上提高了应有的效率。

第二,协作环境,通过网络工具寻找协作伙伴,充分发挥每个参与者的视角和文化差异。例如,学生可以通过网络与来自不同学校、不同国籍的同学就某一特定课程或主题进行协作学习,通过研讨、协作和共同学习,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目前广泛应用的翻转课程、混合式教学是这方面的例证。

第三,游戏,游戏式学习在不同的学习环境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它可以为学习者提供其他方法和工具所不能提供的体验,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我们可以预见,未来有可能开发出税务游戏来进行税务教育和宣传。

第四,手机,因手机功能强大、使用方便和便于携带、能随时随地地使用和无所不能的特点而成为教育领域的新宠。学生可通过手机以接收和发送消息的方式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教师也可利用提问的方法,适时掌握学生在课前、课中及课后的学习情况,借此深入了解学生的思维模式并随时灵活调整教学方式。目前在各高校中广泛引用的在线教育平台均可以实现电脑、手机、平板的互联互通,如学习通、雨课堂等。

第五,支持增强现实技术,即在现实世界中使用虚拟信息,在同一屏幕上或同一房间内同时实时叠加真实环境和虚拟对象。本项技术的融入税收领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使得学习者得以在模拟建构的虚拟大厅之内,直观体验税务征管的具体流转程序,从而对各岗位职责及相关事务的办理流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有效提升了学习兴趣;而且,通过针对不同税务情境的仿真模拟,利用高度仿真的技术手段,将原本枯燥抽象、静态的税收知识教授过程转化成了生动具体、动态发展的、沉浸式的学习体验,显著增强了教学的互动性和实践性。

基于此,随着教学理念与技术的不断革新,税务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可展望为四个显著的方向。首先,教育模式将从以传统教学为主导转向注重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需求的学习方式。其次,学习环境不再局限于特定的物理空间,将向着随时随地可进行的灵活学习模式演进。再次,税务教育将从原本的被动接受型教育,转变为学生可享有极高自主性选择权的教育形态。最后,学习者的角色由原来的税收知识消费者,逐步转化为税收信息与知识的创造者,实现互惠教育。


(三)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的本质

新技术嵌入税务教育带来了税务教育形式和内容本质的变化,但是要发挥新技术的优点实现税务教育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在对新技术应用重视的基础上如何对原有税务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在税务学历教育、税务公务员培训、涉税服务行业的教育以及纳税人的社会宣传等多个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税务教育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呈现分散化的特征,没有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如在学历教育方面,各高校建立相关的线上线下课程,税务模拟实验室等,但由于更新缓慢无法和实际有效接轨;税务公务员教育主要以线下知识更新为主,纳税人社会宣传与教育由于受条件等限制呈现阶段性特征等。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将需要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的税务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搭建税务教育大平台,创新税务教育形式,调动受教育者积极性,实现税务教育的整体效益。

三、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的实践探索


(一)“互联网+”使在线课程教育蓬勃发展

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MOOC)是“互联网+教育”时代的产物,以联通主义理论和网络化学习的开放教育学为基础,风靡全球。2019年4月,中国慕课大会在北京举行,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发布了《中国慕课行动宣言》。该宣言旨在推动中国慕课的快速发展、优化使用、有效学习和有序管理,以促进更加公平和高质量的中国高等教育。

2019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经过三年左右时间,建成万门左右国家级和万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简称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中明确了“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推荐类型和条件。2020年11月公布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公示名单中设计税务教育方面的课程主要有《税务会计》、《海关税收制度》、《税收筹划》、《中国税制》、《税收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等课程。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在网站上开设了“网络培训学员专栏”,打开后呈现“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主页。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基于互联网建设全国税务系统统一开放、兼容共享、多种终端应用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很多课程借助了除互联网之外的新的技术,如云技术、区块链、物联网、VR、元宇宙等,新技术赋能税收教育课程的新的发展。


(二)智慧税务蓬勃发展

智慧税务基于行业智能数据平台,与合作伙伴一起实现税务业务全流程的数据集成、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数据服务以及应用平台能力,为纳税人画像、差异化征管以及实时高效的征收管理分析提供大数据应用支撑,构建体验一致化、业务标准化、服务层级化、服务智能化、数据运营化电子税务局,实现办税业务100%线上、全流程电子税务局办结目标。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是构建智慧税务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经验,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探索线上线下联通、综合治税协同的治理创新。智慧税务的建设不仅改变着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而且对税务干部、纳税人的税务教育带入智慧税务教育时代。

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是构建智慧税务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经验,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探索线上线下联通、综合治税协同的治理创新。智慧税务的建设不仅改变着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而且将税务干部、纳税人的税务教育带入智慧税务教育时代。


(三)云计算+税务教育

云计算的战略资源包括数据、软件、平台和基础设施等,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演进,其核心价值体现在对策略性资源进行集中处理和依需加以利用,云计算的服务模式可以简单表述为:云计算=(数据+软件+平台+基础设施)×服务。据此,云计算的服务模式可归纳为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及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三个层次。此外,云计算的发达对税务信息系统的数字化改革带来双重效应,既含机遇亦伴随挑战。在云服务的具体运作模式方面,可分为公有云与私有云两大类别。公有云云服务模式适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以及民众服务等公共数字化解决方案;私有云则专注于机构内部资源的整合与动态分配,由于相对独立的运作环境,能够有效提升安全性。鉴于此,为加强税务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构筑专为税务机关服务的私有云平台尤为适宜。传统税务教育资源将应用云计算等相关技术,实现更大范围的税务教育资源共享。

四、新技术赋能税务教育体系构建设想


(一)新技术背景下应培养税务复合型人才

我国税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育的一直是税务教育事业的战略重点。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大数据的驱动作用已成为数字经济快速增长的助推器,促使税务征管模式向大数据支撑的税务治理体系转型。对于众多税务业务而言,新技术的引进和新应用的实施,使得大量的基础性、高度重复性工作有望被系统自动化处理。因此,不同层次的税务教育需要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变迁,更新教育理念,以满足现代税务发展的需求,培养税务复合型人才。

第一,完善税务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新技术税务治理中,要在高品质纳税服务与低税收流失的基础上,注重跨界人才培养,提高税务人才综合素质能力,而非仅仅停留在专业知识教育上,在新技术环境中实现税务复合型人才培养。

第二,形成税务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税收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点在于培养其具备多元化知识和技能,且跨越学科边界。这一要求不仅局限于知识与技能结构的整合与越界,同样也适用于培养模式上的创新与融合。在税务机关内部,应当不断增强税务人员对最新税收前沿知识的了解,加深对新兴技术思维的应用,全面优化税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办税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还需拓展税务系统外部的教育资源,推动高校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教育合作,实行联合培养机制,以此全方位提升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明确新技术下税务复合型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在新技术背景下,在税务管理的领域中,应该持有开放、审慎的态度,鼓励人才在业务技能、数据分析、挖掘以及前沿技术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测试。应该采用有价激励和名誉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来培育理想的学术环境,以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

第四,广泛开展合作,建立多层次伙伴关系。政府、行业、民间组织应协同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兼具公平、动态、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学习者导向数字化学习生态系统。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各高校、企事业单位、各级税务部门、各事务所及教育领域各利益攸关方进行深层次协作,对于达成教育信息化目标、发挥现代科技优势以提升教学品质,构成了强有力的支撑。诸多参与者需共同策划资源共享机制,本着平等、开放、动态的原则,推进学习者为核心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建设,着力培养税务复合型人才。


(二)税务教育目标和理念的转变

在传统教育范畴内,教学活动往往以全体学员为服务对象,追求普适性教育模式,而未能充分顾及各学员的特殊需求,难以满足教育多元化与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当前,“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教育定制化提供了良机,可以为学员打造更为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尊重学员的个体差异,赋予其更多的选择权与决策权。税务教育的理念将发展根本性的变化,即由过去的被动接受教育向主动接受教育转变。与此同时,网络教育企业竞相推出多样化的移动学习终端,满足用户利用零星时间在不同场景下进行沉浸式学习的需求,有效提升了时间资源的配置效率,突破了传统教育模式对学习环境与时间的苛刻要求。未来,教育活动将深度植入“互联网+”模式,不仅教师在网络平台展开教学,学生亦可在此环境中学习,信息流通与知识构建均可通过互联网实现,线下互动亦将成为在线教育的有力补充与延伸。未来教育行业在新技术时代下将会怎样的发展,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明确的是,新技术支持下的税务教育影响着不仅仅是教育本身,也影响着受教育的人。


(三)税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搭建

1.总体构想




对于技术驱动的革新来讲,教育系统需要一个正式、一致、可发展、持续更新的知识库来提高革新能力,弥补知识缺口,充分发挥系统革新的潜能。〔2〕税务教育的主要四个层次为税务学历教育、税务公务员教育、涉税服务行业教育、纳税人社会宣传,虽有区别但也有联系,在新技术的支持下,需要系统统筹考虑全部的税务教育,发挥各自教育资源优势,搭建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正式、便捷、持续更新的知识库或知识云、发挥合力,提升税务教育效果。总体构想是为适应新技术赋能财税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搭建税务教育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涵盖PC端、移动端。该平台面向所有院校、公务员、教育咨询机构、企业、专家和个人开放,提供涵盖理论、实践等全品类的税务教育资源。同时,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能够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学习轨迹记录、教育评估认证等功能。

2.搭建主体




目前税务教育资源存在分割化倾向,如针对学历教育各高校在各平台上建立的网络课程,分散在各个教育平台,制作过程复杂且投入成本巨大,后期维护不得力,资源更新缓慢。有些平台的教育资源不对外开放,利用率不高。促进税务教育发展,应充分利用新技术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共享化的特点,促进资源共享和使用。因此,建议建立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云技术、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打造全国性税务教育平台。从前面分析可知,新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在现有税务教育领域,只是缺乏有效的整合。进行资源整合需要有牵头主体,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接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早在2012年,教育部组织有关单位就启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并于2012年底开通。经长期发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公共基础设施,并采纳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促进与地区教股资源平台及企业资源服务平台的信息交换与技术融合,以此服务广泛的教育层面,为资源供应方与使用方提供网络沟通、资源共享与应用的交互平台。该平台的开设及其功能的不断增强,标志着我国“以公共服务平台为引导,以学校应用为主体,以社会各方共建共享为支撑”的教育资源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新篇章,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及创新应用的普及化和均衡配置。目前此平台仅针对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税务教育资源甚少。

二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税务学会(协会)搭建以税务教育为主题的全国性税务教育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新技术打造面向税务学历教育、税务公务员教育、涉税服务行业教育、纳税人社会宣传与教育具有税务特色的全国统一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发挥全社会税务教育合力。

三是由愿意投身税务教育事业的企业或多个企业共同构建纯公益性的税务教育平台。如很多专业教育机构已经自主研发了互联网在线学习平台、智能科技教育平台、就业实训等平台,运用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智能交互技术推动教育整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升级。

3.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构想




“只有当新技术与新的做事情的方法结合起来的时候,生产力方面巨大的收益才会来临。”税务教育面临新技术的冲击,也只有当新技术与税务教育新的模式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税务教育的初衷,利用新技术构建有特色的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就是这种“新的做事情的方法”。通过财税资源云平台,引入先进共享教育模式,采用理论与实务、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致力于构建一个智慧税务教育的框架,这意味着税务教育的各种资源和应用都可以直接上传到云端。用户只需进行授权或使用账号,就可以轻松登录到虚拟的桌面或环境中,享受所有的应用和资源。这一框架有效地解决了税务教育资源的“孤岛”问题,并具有大规模、虚拟化、高可靠性、普适性、按需服务和低成本等显著特点,使学习内容的主动选择、学习资源的丰富多样性、学习方法的多种选择逐步实现。

(1)提供一站式服务,应用全面

税务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融合了各种教育软件、资源和资讯。

这些功能覆盖了教与学、管理与沟通、实验与操作以及娱乐等多个领域,用户只需登录即可全面体验平台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2)丰富的教育资源

税务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把各类资源存入云端系统,这使得人们不仅能够轻易地访问他人的教育内容,还能够自由地将自身的资源分享给他人,进而促进不同教育对象间资源的共享与创新,有效解决资源更新落后的弊端。

(3)深度交互

借助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强大推动力,构筑了税务专业教育、税务行政人员培训、税务咨询服务业教育以及纳税人社会教育传播的便捷桥梁,促进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有效沟通。云计算平台的使用者,不再局限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角色,而是成为知识刷新与创新过程的引领者和积极参与者。通过该平台提供的互动机制,学习主体能够实现知识、智慧及经验的共享与协同提升。

(4)完全开放平台

税务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国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共享的场所,帮助学习者拓宽眼界,并促进其全方位地成长。还可以开发教育应用引擎,提供接口接入各类税务教育资源与平台。

(5)方便、安全、节约

由于资源和应用均在云端,学习者利用各种设备就可访问,随时随地学习,获取所需学习内容,进行个性化学习。将数据储存在云端,不用担心数据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多中心分布及授权管理。高校等教育机构可以减少相应实验性软件购买,甚至减少机房,节约大量资金。

(6)评价

学习评估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尖端科技的支持下的学习数据并进行记录、搜集、保存、解析和识别,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以便对全局及个别数据达到智能化的跟踪和评估目标,并为进一步改革提供相应建议。

(7)运营与维护

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是非营利性平台,运营及维护所需经费部分来源于财政经费;考虑到税务教育事业的高尚及平台巨大的流量、访问量,应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进行经费捐赠。

4.初步架构




以税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进行搭建资源中心,实现多方合作、开放互动、共享共治的智慧税务教育平台。由运营平台授权节点加入区块链,高校、企业、事务所等主体身份由运用平台授权发放证书,进入中心进行资源共享及学习。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一个可信且高效的信息传输机制,使每个人都能在任何时间、地点获取和使用自己想要获得的学习资源。

五、新技术与税务教育结合的相关思考


(一)新技术与税务教育的内涵式有效结合

技术既可能扩展人类的学习方式,也可能限制人们的学习方式。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等都是互联网发展阶段的某个技术而已。互联网会改变行业的形态,也会改变市场结构。目前来看,在税务学历教育、税务公务员教育、涉税服务行业教育、纳税人社会宣传与教育等方面教育资源不可说不少,每年的财力投入也很多,但资源处于“资源孤岛”状态,没有发挥合力作用。新技术与税务教育结合需要内涵式发展,注重内在品质,而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面对技术环境的变迁,知识重建应以知识的创新和创新知识的生产为主,以推进智能社会中的教育革命。

如在税收学历教育方面,可以考虑建设“超一流课程”,在教指委确定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确定的核心课程中,集各校与各位专家优势,集中建设“超一流课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建成后通过智慧税务教育平台供全国各高校统一学习使用。各高校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平台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发挥学生自主、主动学习时间与空间,教师发挥课堂内外引导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表达等综合能力与素质。各高校可以通过互联网、VR等技术与税务系统、企业、事务所等进行实景训练对接,减少投入及资源更新缓慢等难题。

如在社会资源方面,税务教育资源更多但更趋分散,有收费的也有免费的。如高顿财经、中华会计网校、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等各种移动资源,还有一些专家开展的税收直播课程等。这些社会资源可以通过互联网接口进入智慧税务教育平台,实现资源集聚效应。还可以鼓励开发税收类游戏,通过VR技术等实现场景式“游戏式”学习。

新技术与税务教育的内涵式所实现的是集聚资源,实现专业平台做专业的事,所有的税务教育工作者、所有的税收知识学习者“共舞”在智慧税务教育平台,实现真正的内涵式发展。


(二)警惕过度技术化倾向

未来可期待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已成为一种趋势,我们应保持锐利的眼光,密切跟踪发展趋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技术要结合各层次税务教育的规律特点,探索多样化的税务教育改革,保持对新技术理性态度,避免走入“纯技术化”的误区。众多教师开始了网络教学,建立网络课程,但事实证明网络教学受制于教师的能力与学科背景,受制于网络、设备等软硬件限制,预期效果并不理想,广大师生从未如此渴望回归课堂。有拍过MOOC的教师可能深有体会,在MOOC制作的过程前期准备、课程录制、后期制作、上线等都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和技术约束,需要投入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由于税收部分知识更新及变化较快,制作出来的课程可能已经过时,这样的课程当然也不会让学生继续学习。当前教育领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并非简单地将常规课堂教学模式转移到网络平台,其深层次目标在于利用新兴技术手段,进一步激发并释放学习者固有的学习潜能及天赋。

目前移动教学、混合式教学在很多学校正在大力推进,但是要跳出在线教学发展的误区。授课并非等同于学校教育全貌,互联网教育模式亦不能彻底替代校园教学。对此,学界应坚持理性思考,慎防过分追捧与扭曲其实质功能,要针对税务教育课程特点及受教育群体灵活采取相应的教学方式。技术与教育的融合不是“技术滥用”,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坚持。在税收法学领域高等教育中,学校深厚的教育底蕴、校园文化及学风建设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而大学生社交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完善人格的塑造,更多依托于校园物理空间中的教育互动、学生群体间的共同学习过程及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将互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进行深度整合是一个明显的发展方向,但应防止税务教育过度技术化倾向,针对税务教育对象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发挥新技术教育手段与传统教育手段各自的优势,互补形成教育合力。

在教育领域深化技术应用时须审慎考虑其固有的复杂性。技术脱离教育体系而独立运用,无法充分展现其潜力。鉴于此,我国教育信息化进程亟需在系统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课程设置的中层框架构建以及课堂实施的微观操作三个层面同步推进。在该结构指导下,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须变革,由过去分散建设转向基于云计算的教育云平台依托,促进教育信息资源的汇聚与共享,拓宽优质教育资源的适用范围和提升使用效率,进而优化当代教育技术应用格局。

往期精彩回顾

王娟|上海地方经济立法的发展与经验

李丽华 马慧贞|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监督机制构建

施风蕾|后民法典时代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继承权的思考

王魏|人工智能时代下有限复合性数据法益的刑法阐释

韩若凡|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政府数据开放的实践考察与完善进路——以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例

张厚灿|数据爬取行为的违法性分析范式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