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风波”止于微澜  让纠纷随 “枫”而去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22 15: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农垦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入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农垦中院公众号开设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农垦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法庭 “枫”景之庆丰人民法庭

庆丰农场(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市境内,北依完达山,南傍穆棱河,东与俄罗斯隔乌苏里江相望。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近年来,庆丰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调解+普法”双向发力,用心用情开展多元解纷,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

聚焦源头治理 抓实前端预防

“您可以制定一个购销合同模板,写清楚购买的种类、批号、数量和给付时间等,这对经营者和农户都是一种保护。”

“您这些种子、化肥都是在哪儿买的?购买种子、化肥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留好收据发票。”

庆丰人民法庭立足辖区群众农业生产需求,联合管理区工作人员在春耕时节共同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矛盾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登记,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就地调处、化解纠纷。

在全面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行动的同时,法官视群众需求,现场普及法律知识,针对农业生产环节易引发的购销生产资料转包、药害、雇佣、赊卖粮食等纠纷,以及群众关心的抚养、赡养、赠与、担保、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普法宣讲,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联合多方力量 推动多元解纷

“都是多年的老熟人了,至于为了几千块钱起诉我吗?”在义务调解员电话联系田某时,田某仍认为王某有些“小题大做”。

经了解,王某经营一家农资商店,辖区农户们都是其店里的“常客”。部分农户资金周转困难时,经常在王某处赊购化肥、农药等商品,通常都能按时偿还欠款。2022年,农户田某共计赊购价值5,925元的化肥、农药等商品,经王某多次催要仍未偿还。2023年8月,王某来到庆丰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室求助,正在值班的义务调解员接待了王某。在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义务调解员通过电话与田某取得联系。接到电话后,田某起初十分诧异,认为自己与王某认识多年,王某不应该因为几千块钱跟自己“翻脸”。随后,田某向义务调解员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确实是目前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暂时无力偿还。

考虑到该案事实较为清晰,为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义务调解员在和法官沟通后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面对面”调解的时间。调解过程中,义务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向王某说明了田某经济拮据的客观情况,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希望王某能够看在往日的情分上,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向田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如不偿还欠款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和义务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田某在2个月内清偿欠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为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庆丰人民法庭联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多元解纷室,将每周一、周五设置为“便民调解日”,充分发挥5名义务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关心群众冷暖 传递司法温情

“法官,你可得帮帮我,我们家的暖气一直不热,找了供热公司几次都不给解决问题,我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实在受不了。”

2024年8月,刘某来到庆丰人民法庭求助,称过去两年,自己家中供热严重不足,多次找到某供热公司,某供热公司均以自己家中暖气片数量太少导致温度不达标,应该增加暖气片为由推脱。2024年初,刘某找到所在社区求助,社区工作人员曾帮忙与某供热公司协商,某供热公司表示可以帮助刘某家加装暖气片,但刘某对于某供热公司的方案不认可,要求加装暖气片并赔偿4,114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某这才来到法庭求助。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一方面积极与某供热公司沟通,指出某供热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服务不足之处,敦促该公司积极回应用户需求,帮助用户查找问题,排除供暖隐患,完善供热服务。另一方面向刘某释法答疑,向其说明某供热公司供热不足的原因,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供热公司免除刘某2024-2025年期间一年的取暖费2,057元,并对刘某家的暖气进行清洗,同时为刘某家中购买电暖气。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刘某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能否温暖过冬,庆丰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努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及时、高效、妥善化解供热纠纷,用实际行动保障辖区群众温暖过冬。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庆丰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以司法之力助推基层“善治”,绘就和谐美丽的新“枫”景!

原标题:《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让“风波”止于微澜  让纠纷随 “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