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债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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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8 14:30

零售债券投资业务,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以下简称“柜台债券业务”),是指兴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方式为个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不承担因客户债券交易行为而产生的盈亏责任的业务。截至目前,我行柜台债券业务已上柜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以及地方政府债等类型的债券。我行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以先进的系统、完善的服务、丰富的债券品种、多元化的交易渠道,为客户搭建一个稳定、全面、便捷的债券投资平台。

【办理流程】

【产品信息】

柜台债券业务产品信息  
债券类型   记账式国债   政策性银行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债券期限   1年至10年  
交易币种和交易单位   柜台债券业务的交易币种是人民币。交易报价单位为“元/百元面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认购起点    100元面额  
追加起点    100元面额的整数倍  
交易时间   工作日10:00-15:30(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我行公告的休市日)  
开销户时间   工作日0:00-24:00(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我行公告的休市日)  
资费标准   柜台债券业务相关费用包括:1、开户费(暂免);2、转托管费、非交易过户费(免收)。本行有权根据相关政策对收费类型和费率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因客户交易行为而产生的上述各类费用项目的类型和费率应以我行最新对外公示的《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及最新的费用调整公告为准,服务价目表可查询本行主页。  
交易渠道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面、钱大掌柜客户端  
申购期区域限制       仅现地方政府所在地分行范围内销售  
流通期交易   双向报价、随买随卖  
债券托管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付息兑付规则   债券发行人通过本行在付息日开市前向客户支付利息。若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兑付。   债券发行人通过本行在付息日开市前向客户支付利息。非国开债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兑付;国开债则为付息/兑付日当日完成兑付。   债券发行人通过本行在付息日开市前向客户支付利息。若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兑付。  

【风险提示】

债券投资交易,客户可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固定利率收益,亦可通过交易性行为以赚取价差收益。在后一种情况下,债券作为交易标的,将会存在包括宏观经济、法律、市场、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各类风险,价格波动可能造成客户本金的损失。客户必须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谨慎考虑自身所处的风险,以及是否适合开展柜台债券业务。

债券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