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与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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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19:5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作为加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19年是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启动之年,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如何开局?工作重点如何确定?是各级政府以及财政部门一致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帮助各相关单位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务操作过程中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针对具体的实务难题找到合适的方案及方法,做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设了本次课程。课程招生工作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培训部负责,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派员参加。

附件:

一、课程简介

二、报名回执表(报名咨询: 梁老师 180-4625-4901(微信lh374-642-325) 158-3207-6277

374-642-325@qq.com)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培训部

2019年5月16日

附件一:课程简介

一、课程目标

1.系统掌握绩效管理精髓,从根源处解决绩效管理难题

2.深入剖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遇到的各类细节性问题,解决绩效评价难题

3.通过实战演练与案例应用分析,学会如何编制高质量“报告”

二、培训对象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内部审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高校从事政府会计、绩效评价研究的教师

4.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的中介咨询机构相关人员。

三、课程内容

模块一: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与实务

(一)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解析

1.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目的

2.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范围

3.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内容和标准

(二)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

1.部门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主体和范围

2.部门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

3.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4.评价结果和应用

模块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实务

(一)绩效前评估

1.前评估的主要内容

2.前评估的组织与管理

(二)绩效目标编制

1.绩效目标的定义

2.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

3.绩效目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绩效运行监控

1.绩效跟踪重点

2.绩效跟踪表

(四)绩效(后)评价

1.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2.绩效评价报告撰写的质量控制

(1)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规范要求

(2)方案编写中经常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归纳

(3)评价报告撰写的过程与要求

(4)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要点解析

3.绩效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模块三:绩效评价的流程与关键点

(一)绩效指标体系设计

1.构建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2.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点

3.绩效指标类型的设置和划分

4.绩效评价指标案例分析

(二)绩效评价数据来源及标准

1.数据收集方法和来源方式

2.谈调查的三种类型

3.如何设计访谈提纲

4.访谈中的技术策略

模块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1.项目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务

2.中介机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务

3.地方财政绩效评价案例及经验分享

4.中央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案例及经验分享

四、师资力量

本课程由我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包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专家、地方财政部门实务专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政府会计与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等。具体师资安排以课程表为准。

王泽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章 辉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政府采购与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赵 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世界银行东亚地区绩效评价中心项目负责人

罗 杰 上海市财政局绩效处副处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特聘课程专家

王文才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中心主任

五、培训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

第14期 2019年9月23日-27日 23日报到 贵阳

第15期 2019年10月21日-25日 21日报到 成都

第16期 2019年11月17日-21日 17日报到 西安

第17期 2019年12月10日-14日 10日报到 海口

第18期 2019年12月11日-15日 11日报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可选择转账或现场支付(现金、刷卡),食宿费由培训所在酒店收取,现场支付(现金、刷卡);

4.关于发票:培训费发票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具;食宿部分的发票由酒店开具。

七、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报名咨询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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