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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3 05:05

尊敬的客户:
    交通银行将修订部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自即日起,交行不再办理速汇金业务,该项业务对应收费项目同时取消。
    2.调整“处理费”项下“业务处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率标准

 

备注

 

处理费

 

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业务项下商业单据审核、文本审核修订等

 

¥300≤业务金额的0.4‰-1%,或按协议(银行与客户在业务合同中约定本项服务收费适用费率)

 

 

    调整后的“业务处理”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客户于费率调整正式生效后新发生的相关业务适用调整后费率。
    3.新增“跨境融资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率标准

 

备注

 

跨境融资管理

 

为推动“走出去”、“引进来”等跨境融资业务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融资事务管理等服务

 

1、管理费:为借款人提供跨境融资各项管理和服务的费用。按贷款总额的0.5%-2%计收

2、承诺费:借款人在允许的提款期内,用于补偿贷款人对其未提款部分做出一定的资金准备、承担贷款责任的费用。按年费率0.5%-2%计收

 

针对我行为客户提供的寻找低成本资金渠道、海外资金安排、结构期限设计、询报价及贷款承诺等服务

 


    “跨境融资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95559。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