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交通银行将修订部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自即日起,交行不再办理速汇金业务,该项业务对应收费项目同时取消。
2.调整“处理费”项下“业务处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率标准 备注 处理费 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业务项下商业单据审核、文本审核修订等 ¥300≤业务金额的0.4‰-1%,或按协议(银行与客户在业务合同中约定本项服务收费适用费率)
调整后的“业务处理”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客户于费率调整正式生效后新发生的相关业务适用调整后费率。
3.新增“跨境融资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率标准 备注 跨境融资管理 为推动“走出去”、“引进来”等跨境融资业务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融资事务管理等服务 1、管理费:为借款人提供跨境融资各项管理和服务的费用。按贷款总额的0.5%-2%计收 2、承诺费:借款人在允许的提款期内,用于补偿贷款人对其未提款部分做出一定的资金准备、承担贷款责任的费用。按年费率0.5%-2%计收 针对我行为客户提供的寻找低成本资金渠道、海外资金安排、结构期限设计、询报价及贷款承诺等服务
“跨境融资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95559。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