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 助力开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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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9:42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近年,重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随着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重庆内陆开放高地战略建设迎来重大契机,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广阔的平台。为此,重庆出台了哪些税收政策,解决企业涉税疑难。今天,我们邀请到重庆市国税局局长李杰、重庆市地税局局长黄玉林。一起聊聊,税收如何助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支持开发开放,促进企业“走出去”。

    【主持人】请两位局长先和我们新华网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李 杰】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市国税局李杰,很荣幸今天能够和大家一起交流。

    【黄玉林】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我是市地税局黄玉林,感谢大家支持、关心全市税收工作。

    【主持人】今天,两位局长将与我们一起聊一聊,税收助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服务大开发大开放,促进企业“走出去”这个话题。目前,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全世界范围引起强烈反响,李杰局长,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

    【李 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让沿线的国与国之间商贸交流、文化交流更加密切,这也助推了中外企业间的贸易、技术往来。

    在G20杭州峰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重回以邻为壑的老路,不仅无法摆脱自身危机和衰退,而且会收窄世界经济共同空间,导致‘双输’局面。”

    在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更加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大环境中,我们中国在保持制造业优势的同时,正向产业链高增值环节迈进。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投资有了较快增长,去年出口总额达3.8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企业“走出去”创新业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已经势不可挡。今年5月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目前,已经有28国首脑确认参会。

    【主持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经广泛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对国家提出的企业“走出去”发展,黄玉林局长,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

    【黄玉林】“走出去”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

    党中央曾多次指出,“引进来”和“走出去”是对外开放方针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先进的技术人才、管理经验“引进来”,让有实力的知名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才能更好地结合两个方面,才能优化开放结构,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形成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协作的新优势。

    【主持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为重庆的发展带来了更多机会。请两位局长分别谈一谈你们的看法。

    【黄玉林】4月1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我市内陆开放高地战略建设迎来重大契机。虽然我们将对接更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无形之中,增加了全市各界的压力,但是更加开放的格局,将使重庆城市经济影响力进一步加强,跨境贸易流通、与国际接轨的融资创新将随之而来,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机会。

    简而言之,重庆的平台更宽广,投资更自由,商品更丰富,消费更便捷。

    【李 杰】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两江新区调研时指出,“一带一路”的建设为重庆提供了“走出去”的更大平台,重庆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光明。

    重庆地处西部门户,大宗商品贸易辐射整个西南,是西南地区的商贸物流高地,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战略支点。近年来,重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托两江新区、中国—新加坡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向东、向西、向南三个方向的国际贸易大通道和通江达海、辐射全球的航空、铁路、港口三个交通枢纽,匹配了三个国家一类口岸和三个保税区,带动了全市投资与贸易的便利化,推动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主持人】能否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庆“走出去”企业的情况呢?

    【李 杰】近年我市制造业产能转移,与海外市场对接需求逐渐增加。

    至2016年末,我市“走出去”企业一共有105户。重庆对外直接投资24.3亿美元,同比增长70.5%,其中民营企业占全市总额的71.0%,主要投向包括美国、俄罗斯和香港等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对香港的投资额甚至达到了全市总额的一半。

    这说明,民营企业“走出去”愿望强烈,行动迅速,是我市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一大特点。

    【黄玉林】我市“走出去”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

    从行业情况看,重庆“走出去”企业与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密切相关,去年我市对外实际投资行业前三位分别为: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其实际投资总额7.5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31.8%。

    【李 杰】营改增试点行业对外投资额增长迅速。以建筑业外包工程为例,去年我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27.5亿美元,同比增长102.5%;完成营业额13.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其中,亚洲和非洲两大主要市场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总额占全市总额的90.1%,完成营业总额占全市总额的71.9%,主要集中在通信、交通运输、房地产、工业、电力等6个领域。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都是“走出去”战略的先行者,其中,红蜻蜓在巴西、阿根廷都有直接投资,且规模超过3亿元,三峰环境近三年,各项减免税超3500万元。

    【黄玉林】我这里以力帆实业为例,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在汽车制造业领域,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达15家,分别位于美国、泰国、土耳其、新加坡、越南等地,绝大部分属于“一带一路”国家。近三年来,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802万元。目前,力帆已实现“向北卖汽车,向南卖摩托”,其投资近20亿元人民币在俄罗斯利佩茨克州建设的全新整车工厂,预计2017年夏季建成投产,产能预计达每年6万台,是力帆汽车目前最大的海外投资项目。

    【主持人】看来企业得到了发展壮大的机会。两位领导,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涉及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呢?

    【李 杰】好的。税收政策方面涉及四个主要税种,一是增值税,二是企业所得税,三是个人所得税,四是印花税。

    增值税方面,一是对外承包工程免征增值税。这是指,承包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外劳务合作免征增值税。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人力资源服务,免征增值税。

    比如,三峰环境公司近三年享受跨境服务税收政策,免税83.67万元;民生物流有限公司也享受了国际货代业务增值税免税的政策优惠。

    三是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内地个人和单位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国税、地税都有涉及,就由玉林局长和我一同介绍。

    【黄玉林】好的,我先介绍一下。

    对外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最重要的就是避免双重征税政策,它是指企业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缴纳或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可按规定在国内应纳税额中抵免。

    如,宗申产业在越南成立的分公司,就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收境外抵免1140万元,避免了双重征税。其他政策,如:

    一是免于视同股息分配所得。中国居民企业符合条件,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这里的条件是指: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年度利润总额低500万元人民币。

    二是对外投资非货币性所得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李 杰】玉林局长介绍得比较详细,我接着说吧。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还有: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享受15%的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渝中区的中冶赛迪就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三年累计减免所得税额超5100万元。

    鼓励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境外技术转让所得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居民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峰环境就通过居民企业权益投资收益免税政策,三年实现累计减免所得税320万元。

    【黄玉林】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地税管理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方面,一是个人境外所得可享受费用减除政策。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每月可以在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

    二是个人境外缴纳税额抵免。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按规定在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最近两年,重庆地区仅是个人境外收入免税所得就超过1亿元。印花税方面,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例如,国内的施工企业在境外承包工程,在境外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就无需在国内缴纳。

    除此之外,对企业“走出去”经营活动中免征增值税的,其附加税也享受免征。

    【李 杰】是的,如果企业投资地与我国订立了税收协定,将享受更多优待。

    【主持人】两位局长把政策解读得非常细致,相信网友们也收获不少。黄玉林局长,税收协定将为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呢?

    【黄玉林】税收协定又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企业能有效避免重复征税。

    一是订立税收协定之时,会明确我国的“走出去”企业在税收方面视同本国企业,不受歧视性待遇。如果税率上高于他本国企业,可向税务总局提出协商申请。部分投资国甚至明确企业境外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直接适用免税或者5%至8%的优惠税率。

    二是境外财产收益所得享受协定优惠待遇。企业从境外取得的财产收益,依照税收协定相关条款判定缔约国是否有征税权,没有征税权的,在境外不负有纳税义务。

    三是国际运输所得享受协定免税待遇。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从缔约国取得的所得,免征所得税,部分缔约国还可免征间接税。

    【李 杰】举个例子,长安汽车拥有154年历史底蕴,33年造车积累,全球12个生产基地、32个整车及发动机工厂,年产销汽车295万辆,是唯一一家中国品牌乘用车年产销过百万辆的车企。去年,我们为长安汽车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协助其享受到中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长安在俄罗斯的利息所得按照10%的优惠税率,减免税金6万元,三年来,长安汽车研发费加计扣除2.2亿元,有效减轻企业驰骋国际市场的“担子”。

    【主持人】李杰局长,能否介绍一下,目前和哪些国家已签订协定?

    【李 杰】好的。截至2017年3月,共与日本、美国、比利时、荷兰、罗马尼亚、土耳其、埃及等国家签署105个税收协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已与越南、老挝等在内的54个国家签署税收协定。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内容,包括投资税收指南等,有需要的网友和纳税人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主持人】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收益越大,伴随的风险也越高。海外市场蕴藏很多机遇,同时也会有更强的竞争对手和更多限制。“走出去”企业在国际市场也将会面临多种风险吧?

    【黄玉林】主持人说得没错。受制于以发达国家及其集团主导制定的国际税收规则,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很“受伤”。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是重复征税风险。由于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交叉重叠,各国在各自行使税收管辖权时,难免出现对企业的同一笔所得重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其次是所在地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企业的跨国所得在不同税收管辖权国家间的分配会影响到各相关国的税收权益,这就难免引起部分国家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

    再次是享受协定待遇遇阻。部分投资国家税收法律的完备性、严谨性存在问题,调整的随意性较大,时而出现违反协定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做出不予享受协定待遇的决定。

    【主持人】国际经济合作形势瞬息万变,这话看来一点儿没错。其实,仔细思考刚才两位局长的话,不难发现,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这些风险,似乎和数据信息高度相关。

    【李 杰】是的,主持人非常敏锐。经济全球化对经济信息对称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涉税风险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是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将显著提高,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增强。若跨境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纳税,不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将会产生高危税务风险。

    其次是关联方交易定价规则在更新。因不当筹划进而被“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将显著增加。

    再次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难度在上升。各国防止企业滥用税收协定优惠的系列措施将逐步出台。

    【主持人】风险不可不防,但也可能防不胜防。黄玉林局长,重庆企业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走出去”的涉税疑难呢?

    【黄玉林】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遭遇困境,可以通过12366热线咨询,或者联系税务机关对应部门,获取相应的政策条款,再进行相关决策,尽最大限度防控风险。

    其实近年来,税务机关为解决企业的涉税疑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投资目的国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就目前的情况看,“走出去”企业已经有了应对境外税收问题的‘大辞典’。今年,税务总局还将与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发布40份左右重点国家投资税收指南。

    这里我再向企业介绍两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一是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行政复议与法律救济程序;二是按照税收协定中相互协商程序条款的规定,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提请税务总局向东道国提起相互协商程序。

    【主持人】两位局长,能否给重庆企业“走出去”一些建议?

    【李 杰】我认为,税收风险防控意识的不足和对国际税收规则了解的不充分,是部分“走出去”企业吃哑巴亏的重要原因。

    对现已签订双边、多边协定的国家、地区进行投资,要在熟悉其税制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我国与其签订的税收协定,避免涉税风险;对未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进行投资,涉税争议的解决难点较多,风险相对更大,一定要谨慎。

    总结起来就是,一要清楚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及征收情况;二要明白我国国内涉及境外投资经营的税收规定;三要弄懂我国与对方签订的税收协定;四要保持谨慎,综合各方信息进行分析。

    【黄玉林】李杰局长讲得比较全面。全面的投资分析非常有必要。为了让“走出去”企业少交“学费”,针对10余个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一带一路”国家,我们专门撰写了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分析和建议,在全国税务系统进行了交流。如有考虑向这些国家投资的企业,政策方面的需求可以咨询我们税务机关。

    【主持人】之前,两位局长提到重庆有一半的对外投资额流向了香港,但我发现身边的港资企业好像也有不少。

    【黄玉林】对,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资本的流动速度已经超越了想象,“走出去”与“引进来”,也是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随着重庆内陆开发开放高地战略的深化,区位优势越来越明显。

    杜拉维特(中国)洁具有限公司就是一家港资企业,五年内,根据《内地和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享受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共减免861万元。

    在果园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两年时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820余万元。

    【李杰】江津的玖龙纸业,也是一家港资企业。从2006年投资建厂至今,仅是环保节能设备方面的投资就超过了5亿元,年产值从12亿元增加到了38亿元,产品从10多种发展到现在110多种,新型专利23项,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就业,去年获得了重庆市市长奖。国税、地税持续为其送去政策解读、涉税辅导,10年时间,实现了减免税1.05亿元,帮助这个港资企业站稳了脚跟,扩大了发展。

    【主持人】重庆税务部门是如何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

    【黄玉林】好的,主持人。近年来,重庆国税、地税双方在推进征收现代化、办税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上,持续深化合作,保持了高度的默契,服务企业发展外贸、支持“引进来”企业,也是联合开展的重点项目。

    我们组建了联合专业团队,共建外向型经济企业清册,参考经济性质、经营规模、投资地区等指标,对“走出去”企业进行划分,分级分类开展税收辅导;对“引进来”企业进行联合管理、联合服务,为其营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在此基础上,与市商务委取得联系,掌握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档案,提出针对性的服务举措,持续提高部门协作的倍增效应。

    首先是打造“电子税务局+智能办税厅”相结合的多渠道办税体系,为企业发票领购、境外所得申报、税款缴纳和抵免、关联交易申报、出口退税办理提供便利,同时持续优化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流程,鼓励渝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

    其次是提升“互联网+税收管理”信息管税能力,架构税收数据收集系统,利用信息数据的高度聚合,驱动“走出去”企业协同管理模式,强化“引进来”企业源泉扣缴,做好企业减免税备案、审批,风险信息排查与预警等管理工作。

    再次是保证税务端的政策辅导供给。推介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梳理政策指引,加强境外投资税收信息供给,为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提供参考。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政策咨询专席,解答相关咨询。开展税企座谈会、主题沙龙等,有针对性辅导在新加坡、香港、巴基斯坦等国家、地区投资企业。

    最后是协助企业防范国际重复征税风险。开展预约定价安排,减少企业遵从成本,降低“走出去”企业在境外投资、生产经营时被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协助应对反避税调查,针对投资目的地或其他国家(地区)发起的针对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调查,主动提供政策、程序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协助企业应对调查。

    【李杰】玉林局长给大家讲得非常详细,我也总结了一下我们的工作,就是政策解惑让企业走得稳,风险提醒让企业行得正,专业服务让企业底气足,税改减负让企业担子轻。

    去年年底,在已经梳理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指引》、《服务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政策指引》两个政策包的基础上,推出了《“走出去”税收政策与风险管理指南》。前不久,又联合下发了《服务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帮助我市企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目前,我们正在携手梳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两个政策包,为国内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发出税务好声音,同时进一步助力渝企“扬帆出海”。

    【主持人】看来我们重庆国税、地税合作较好,工作也做得很细,有种1+1>2的感觉。那么相比国内其他地区、城市,两位局长认为,重庆有什么税收方面的政策优势呢?

    【黄玉林】我认为,主要在于西部大开发这一个普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比东部地区低了10个百分点。

    【李杰】西部大开发政策让重庆有了一个税收政策的“洼地效应”。另外,去年西永保税区企业开始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获得该资格后,除原有进出口业务外,还可以像区外企业一样开展国内购销业务,这一方面给企业带来发展壮大的机遇,拓展经营渠道,一方面,让企业公平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在整个西部地区也是一个首创。

    【主持人】这说明,企业对“走出去”与“引进来”方面的税收政策期盼很高。

    【李杰】是啊,纳税人的期盼,就是税务人努力的方向。今年年初,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成立,税收助力内陆高地建设、支持开发开放的力度将更大。

    【黄玉林】在让纳税人最大限度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便”与“利”,同时最大限度的规范我们税务人,用我们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幸福指数。

    【主持人】好的,时间过得很快,今天和两位领导聊得也很愉快,不知不觉就到了节目的尾声。非常感谢今天李杰局长和黄玉林局长,来到新华网在线访谈节目做客。关于重庆税收方面的工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希望网民朋友继续锁定我们的访谈,再次感谢两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