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拍卖具体标的为华明公司下属华亭电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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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4 07:39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通过网络竞价系统产生最终出价即视为完成系统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缴纳技术服务费(最低1000元,封顶50万元)。

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9、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11、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近期修改记录

暂无修改记录

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

关于对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亭电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将于202482110时至202482210延时除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总体情况

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登记机关为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销售、室内装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力专用设备的生产和维修;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水暖、建材、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售;铁合金的生产和加工(仅限分公司经营),煤炭灰综合利用加工,变电安装及检修。锅炉安装、维修;供热服务。现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王朝辉。

(二)本次拍卖具体标的为华明公司下属华亭电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破产企业所有的土地一宗,位于华亭市电西路以东、北环路以北、电东路以西具体四址详见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9303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工业50年。华亭电厂地上建筑物主要包括综合楼等地上建筑物无产权证。

起拍价:41168638.55

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三)特别提示

1、2019年4月29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2019年10月23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3、2020年5月25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甘肃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宣告甘肃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4、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有瑕疵均买受人自行解决,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概不负责。

5、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质量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由各交易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拍卖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破产清算管理人

4、其他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第1至3项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拍时间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竞价时间:202482110时至202482210(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202482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13309335880)。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联系可律师(电话:13309335880)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院概不承担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820日前与人民法院联系。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原路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帐号:2724510104000660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亭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联系人:法官   联系电话:13993325668

 

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

202482

一、特别提示

1、2019年4月29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2019年10月23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3、2020年5月25日,华亭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甘肃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宣告甘肃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甘肃华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4、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有瑕疵均买受人自行解决,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概不负责。

5、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质量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由各交易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拍卖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破产清算管理人

4、其他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第1至3项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拍时间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竞价时间:202482110时至202482210(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202482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13309335880)。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联系可律师(电话:13309335880)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院概不承担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820日前与人民法院联系。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原路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帐号:2724510104000660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亭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联系人:法官   联系电话:13993325668

 

甘肃省华亭市人民法院

202482

优先购买权

名称 本次拍卖具体标的为华明公司下属华亭电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起拍价 4116.863855(万元)   评估值 ----   保证金 400(万元)   类型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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