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地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两家企业被重罚/建立“田长制”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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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3 09:07

沧州一地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两家企业被重罚/建立“田长制”保护耕地!

2023-07-17 10:32

发布于:山西省

今天是2023/7/17,星期一。 1947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进行民主改革。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最近沧州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沧州一地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有调整

献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沧教基〔2023〕3号)精神,做好我县城区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对办学和学校管理的工作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全心全意服务家长,服务学生。

招生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应招尽招。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情况划定招生片区,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

2、树牢服务意识,公平公正。及时公开公布招生入学有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3、优化教育管理,严控班额。统筹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禁乱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均衡资源配置。

招生办法

城区中小学均执行划片招生原则,依据户籍(行政村)或住房对应的所在片区报名入学(见附件一、二),每名学生限报1所。

(一)报名方式、审核办法和报名、审核时间

1、报名方式:城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的形式,实行“一生一档”。 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关注和登录“献县教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扫描“城区招生2023”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证件号码,上传各类证件、单据原件照片,同时关注所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

2、审核办法:按照规定时间(届时将在本平台发公告,敬请留意)带好相关人员的户籍信息、房产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分两个阶段,对材料不齐或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的另外安排第二阶段重新审核。

3、报名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8:00至7月22日20:00。

线下审核时间:第一阶段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第二阶段2023年8月1日至3日(详见献县教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校招生公告)。

(二)招生入学资格(需提供材料)

小学招收片区内手续合格的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依据户籍(行政村)或住房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1、有城区行政村户籍的村民:(南街村、南关村、南唐庄,三里庄村、二孟庄、五里铺、卢场、尤屯、北街村、农场,东街村、白楼村、东翟庄、大陈庄、东唐庄、卢楼村、大张庄、留富庄,高庄、小陈庄,西关、西街,西李庄、周庄、北张庄,丁庄、杨庄、西武庄、西翟庄、侯庄、砖瓦窑、牛坟,高码头、吕庄,大道卢庄、韩庄、李庄、油坊、刘庄、东武庄、曹庄)

(1)监护人(父母)片区内有产权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实际居住地房屋宅基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有产权房:提供 ①监护人与监护人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宅基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监护人及监护人双方父母城区内均无产权房: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③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④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电费、燃气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城内小区居民:

(1)监护人具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合同已经入住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无证老旧小区除外);③契税发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购买二手房没过户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买卖双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买房时的银行流水清单原件和复印件;④更名后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有银行还款记录的同时提供(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房产证抵押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抵押单位盖章的抵押贷款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原件无法提供的,可只提供复印件)和银行还款流水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4)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宅基证(单位集资房的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5)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有产权房的: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两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③监护人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⑤当年只提供1个学位;⑥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6)拆迁安置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④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⑥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7)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无法取出的,提供复印件);②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交纳租金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④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来及本县进城务工子女

(1)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营业执照(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③税务登记证;④缴税或无欠税证明,正常的营业流水;⑤门店内外照片;⑥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两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⑧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⑨能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的一并提供;⑩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夫妻双方合法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③“三险一金”交款记录(缴费记录截止2022年12月31日);④4、5、6月份银行工资流水;⑤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两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⑥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⑦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⑧能提供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一并提供;⑨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①初中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手续齐全的,安排在二中入学就读。②小学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手续齐全的,以经商务工地“相对就近,服从调剂”原则,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予以接收,无空余学位按距离次近的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以此类推。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所在地入学。

家长提报的户籍、房产、相关佐证材料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片区调整

小学片区调整:因匠心小学插班生学位不足,将碧桂园云熙台、天正一号院、和风雅筑、金悦府4小区四、五、六年级插班生调至三实小或高码头小学,有关家长可在两校之间双向选择。

初中片区调整:因实验中学刚刚建成,为保障正常运转,今年严控招生数量,2023年,实验中学初中部只招收初一新生,不招插班生。2023年实验中学接收合乎匠心小学和高码头小学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纪律

1、推行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小学成立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审查小组,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执行资格审核,谁审查,谁负责,分清责任,阳光招生,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和监督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城区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出现提前招生、私自招生、人籍不一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敞开大门接受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向教体局派驻纪检、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追责问责小组,一旦发现违规违纪、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对国家工作人员先免职后处理。对涉嫌证件造假的家长,严查严惩,严厉打击,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阳光、公平、公正招生。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献县教体局

献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6日

附件一:城区初中入学条件

一、 二中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1)有二中片区(一、二实小片区)行政村和双岭片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2)二中片区内(一、二实小片区)居民小区有住宅且已经入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3)城区范围内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城区有固定居所,符合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手续齐全的六年级毕业生。

( 注:其他手续不全的一、二实小毕业生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二、 五中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1) 有五中片区(三、四实小片区)行政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五中片区内(三、四实小片区)居民小区有住宅且已经入住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 注:其他手续不全三、四实小的毕业生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三、 镇中招生片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1) 有镇中片区(乐寿镇总校辖区内东街、白楼、东翟、西关、育才、育英、东方红7所学校片区)行政村有户籍的和臧桥片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2)镇中片区(乐寿镇总校辖区内东街、白楼、东翟、西关、育才、育英、东方红7所学校片区)居民小区有住宅且已经入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 注:其他手续不全的乐寿镇总校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四、实验中学初中部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毕业生)

(1)在实验中学初中部片区(匠心小学及乐寿镇高码头小学片区)行政村有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2)实验中学初中部片区(匠心小学及乐寿镇高码头小学片区)居民小区有住宅且已经入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 注:其他手续不全的匠心小学及乐寿镇高码头小学片区六年级毕业生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附件二:城区小学片区划分

1、实验小学:乐寿街-古御道-平安街-京开路-中华街-新华路合围内加南街村南关村(不含银都小区块区)

(1)片内村庄:乐寿镇南街村、南关村、南唐庄、鸿盛家园西东街村部分民宅。

(2)片内小区及家属楼:粮局家属楼、交通局家属楼、计生局小区、南书香苑、煤建家属院、财政局老家属楼、国税局老家属楼、地税局老家属楼、林业局家属院、人行家属楼、老粮局家属院、自来水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广电小区、绿洲雅苑、金日嘉园、交通局小区、二中家属楼、银都首府、育才小区、书店小区、平安西里5号楼、富康家园、药材家属楼、房管局家属楼、工商局老家属楼、东升小区、工行家属楼、鸿盛家园、烟草公司小区、瑞华里、文教局小区、信合小区、兴泰家园。

2、第二实验小学:防洪堤-古御路-乐寿街-新华路合围内(加五里铺、农场、北书香苑、水岸名苑、宇泰珑湾)

(1)片内村庄:三里庄村、五里铺、二孟庄、卢场、尤屯、北街村、农场;

(2)片内居民小区及家属楼:北苑小区、北书香苑小区、轴承厂家属院、审计局家属院、农业局小区、东升小区、企业局、铅笔厂小区、草编厂小区、交通局小区、体育场北路;华苑小区一期和二期、凯荣小区、富贵园、滨海小区、迎春小区、泰和家园;粮局家属楼、老土地局家属院、老土产家属院、农发行家属院、水岸名苑、宇泰珑湾、康美家园、北城国际、棉麻公司家属院、丰园小区

3、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街-古御道-富强街-长安道合围内

(1)片内村庄:韩庄、李庄、油坊、刘庄、大道卢庄。

(2)片内小区:凯旋城、日新芳城、日新豪庭、凤翔园、昌盛家园、金域学府。

4、第四实验小学:中华街-滏阳路-富强街-古御路合围内

片内居民小区:银都花园、碧桂园首府、七号院、凤玺园、乐城花园、梧桐嘉苑、法院家属院。

5、匠心英杰小学:滨河路-长安道--富强街-献王路合围内(加龙韵城、凤鸣园、凤栖园、滨河家园、金悦府、碧桂园云熙台小区、天正一号院小区)

(1)片内村庄:乐寿镇东武庄、南河头乡曹庄。

(2)片内居民小区:凤鸣园、凤栖园、龙韵城、滨河家园、信合阳光名城、日新铭鼎、和枫雅筑、碧桂园云熙台、金悦府、天正一号院。

6、东街小学:新华路-平安街-本斋路-中华街合围内(加新华小区和东街村)

(1)片区村庄:东街村。

(2)片区居民小区:新华小区、邮局小区、税务小区、盛泰家园、宏志中学片区、泰昌小区、匠心凤凰名邸、泰昌二期南正在施工中的小区。

7、白楼小学:健康街-新华路-平安街-长安道合围内(加金域华庭、不含新华小区)

(1)片内村庄:白楼村;

(2)片区居民小区和家属院:金域华庭,明珠小区,明珠商贸城,生产资料公司家属院,外贸小区,县医院小区,农行小区。

8、东翟小学:防洪堤-新华路-健康街-长安道合围内(不含金域华庭、宇泰珑湾)

(1)片内村庄:东翟庄,大陈庄,二孟庄;

(2)片内居民小区和家属院:城宇家园,瑞祥家园,修造厂家属院,物资局家属院,农业局(农研所小区),日新御景,人民医院家属院北侧建筑公司家属院,光荣小区,县医院家属楼,卫生局家属楼,防疫站家属院,畜牧局家属院。

9、育英小学:平安街-本斋路-中华街-长安道-滨河街-滹沱道合围内(不含滨河家园块区)

(1)片内村庄:东唐庄、卢楼村;

(2)片内居民小区:龙腾首府、欣苑小区、平安家园、成功家园、仁人家园、乐居家园。

10、东方红小学:北排河-长安道-平安街-昌盛路合围

(1)片内村庄:大张庄、留富庄,高庄、小陈。

(2)片内居民小区:阳光悦城、香榭名筑、东龙花园、第一公馆。

11、西关小学:防洪堤-滏东排河-乐寿街-京开路-平安街-古御道合围内及以北(含北张庄、周庄,不含南街和北书香苑)。

(1)片内村庄:西关,西街,西李庄,周庄,北张庄。

(2)片内居民小区和家属楼小区:银都北苑,正天小区,一中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商贸小区,光明小区,美林御园小区,建行家属院,逸城学府,老书店家属院,汽运公司家属楼,平安西里小区,夹皮沟,老中医院小区,城北新村。

12、育才小学:乐寿街-滏东排河-富强街-滏阳路-中华街-京开路合围内(加杨庄和牛坟)

(1)片内村庄:丁庄、杨庄、西武庄、西翟庄、侯庄、砖瓦窑、牛坟;

(2)片内小区:福源国际、富康家园、银都佳苑。

13、高码头小学:滨河街-献王路-富强街-滹沱道合围内(不含碧桂园云熙台、天正一号院小区)

(1)片区村庄:高码头、吕庄。

来源:献县教体平台

沧州两家企业被重罚

据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6月7日公布的“沧环罚决〔2023〕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肃宁民安新型建材厂因超许可排污被处以罚款3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控中心监测人员于2023年4月7日对肃宁民安新型建材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监测人员现场对隧道窑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沧环检F字(2023)第008号)显示, 该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150mg/m3 ,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35mg/m3)3.285倍,该公司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序号12的规定,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6万元。

企查查网站显示,肃宁民安新型建材厂成立于2016年4月,经营者为尹敬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30926MA09Y18W6E,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梁村镇北白寺村北,经营范围包含:加工 销售 新型墙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据河北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的“沧环罚决〔2023〕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河北津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无证排污被处以罚款2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北津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均有生产用电,现场发现有2023年3月31日生产的“津牌”农药若干,原料及生产储罐中有未完全使用的残留药剂, 该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排放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之规定,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4日。

企查查网站显示,河北津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四建,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25MA0EJWF9XH,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韩集镇辛霞公路纸坊段,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机肥料等。

来源:今日国土

沧州市建立“田长制”保护耕地!

日前,沧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形成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每块农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层层有责任、基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分级设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县级田长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市、区)负责人共同担任,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乡级田长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共同担任,以村(社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共同担任,副田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民组设立网格管理员,由村民小组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耕地承包者和种植者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相应责任。

各级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县级田长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副田长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耕地保护工作巡查、检查,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乡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县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对下一级田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负责定期召集乡级田长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乡级田长、副田长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村级田长、副田长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网格管理员负责协助村级田长工作,开展各自网格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巡查、保护工作。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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