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跑路的“英杰”教育多不正规!找培训一定要睁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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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1 01:14

4月13日,上海观察刊登《假安置骗学生,假账目坑下家;松江英杰教育早就策划卷款跑路》一文,报道了位于松江区大学城的英语培训机构“英杰教育”扔下130余名学员,卷款跑路。报道刊出后,引发网民热议。网友们普遍认为:“现在社会上各种教育机构眼花缭乱,家长实在难以甄别”、“应该报名前多加了解,以免上当受骗”。一些网友更在评论中请教识别的方法。

 

那么,跑路的“英杰教育”,存在哪些违规之处?家长和学生在报名时,能够有效识别并回避吗?让上海观察记者来帮你“扒一扒”。

 

一、“信息咨询”公司可办教育?

 

在“英杰教育”与“100YY教育”签订的协议中显示,甲方“英杰教育”背后的实体企业是“上海士大夫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打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营业执照公示”()。在“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公开”中查询上述企业名,可以看出其经营范围为“文化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以上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翻译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张杰宇”。可以看得出,这家企业被许可的经营范围中,压根就没有“学校教育和培训”这一项。

 

提醒: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可以在上述网址搜索下培训机构的主体,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如果其注册业务仅仅限于“教育咨询”、“信息咨询”等,开办教育培训机构,已经属于超范围经营。

 

二、是否经教育部门审批许可?

 

记者在松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目搜寻,在“民办教育”的“民办非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公示一栏中,并未找到“英杰教育”的身影。经过记者确认,“英杰教育”确实并非松江区教育局审批许可的培训机构。

 

那么,开办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是否需要经教育部门许可同意呢?国家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英杰教育”在名称中强调自己是个“教育机构”,负责人也自称是“校长”。但是,这样的民间办学行为,却没有得到许可,属于无办学许可、行办学之实。事实上,申领一张民办教育许可门槛不低,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会对机构的资金、场地、师资、教学计划等等进行审查和监管,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因而,办学机构刻意逃避监管,要么是资质不达标,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用意不难揣测。

 

提醒:目前的教育培训市场里,普遍存在培训机构“办个工商执照就办学校”的现象。这等于是仅仅以市场底限标准设立教育培训机构,但却游离于教育监管之外,存在不少隐患。建议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可以留个心眼,向教育部门打听一下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再谨慎选择。

 

三、外籍人士可以在沪办学?

 

“英杰教育”卷钱跑路后,校长“Ken”(张杰宇)个人的相关信息也暴露了出来。据了解,“Ken”为新西兰籍台湾人,在签订合同时,他通常使用自己的“台胞证”编号,作为有效证件号码。而他在事发后离境,也给事件的后续处理带来了不少麻烦。采访中,曾有学员质疑:像“Ken”这样的外籍人士,可以在国内开办教育机构吗?

 

据记者了解,境外机构和个人无法直接在上海市开办除义务教育以外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通常需要以合作的形式来开展。《上海市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沪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对此规定:明确中外双方的合作形式;法定代表人、校长由中国公民担任;同时,举办除幼儿教育以外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按隶属关系,向有关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可见,境外人士在上海开办教育培训机构,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显然,规定上要求的步骤,“英杰教育”也“省”去了。

 

提醒:一些培训机构在宣传中,刻意强调自己的国际背景,强调校长为外籍人士。对于这样的培训机构,家长和学生更得留个心眼。因为外籍人士在沪办学,流程复杂,门槛高。一些境外机构或个人铤而走险,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办学的可能性也更大。

 

记者手记

 

一家培训机构多项违规,但能堂而皇之地开展培训数年,这背后,相关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不可否认,在面对类似的违法办学案例时,工商、教育两个部门的态度令人寻味。工商认为,办学机构缺少教育部门的审批登记,要由教育部门来出手;而通常教育部门则认为,既然办学机构只有工商营业执照,那么就是公司经营行为,该由工商部门来查处。这种“退后一步”,给了培训机构打擦边球无资质办学的空间。而这也正是无证办学“遍地开花”的原因。

 

提醒家长和学生仔细甄别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再怎么小心,仍然难免疏漏;再怎么提防,也防不住对方花样百出。消费风险的降低、学员权益的保障,最终依靠的,还是市场的规范。希望工商、教育两部门能主动作为,出手规范,从而让“跑路”的培训机构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