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四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13 10:39

1、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

2、办理车补业务;

3、组织绩考融合考核工作;

4、撰写投稿1篇;

02

秘书科

1、向市局报送本月下旬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2、向政法委报送本月领导班子履职行为量化管理台账。

3、向政法委报送2023年度市对县综合绩效考核、市全周期考核、省对开发区考核指标1—11月份完成情况和考核对接情况。

4、筹备十三届中共高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撰写汇报材料。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按照《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

施方案》和《开展“12.4”集中宣传活动通知》,组织全县20余家单位开

展系列“12.4”宪法宣传活动。

2.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3.根据市局安排,组织选拔农村法治“两人”进行培训及测试。

4.审核编辑普法宣传活动信息,发布公众号。

5.整理审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材料。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督促各所做好智慧调解系统数据入录和汇聚工作,督促各所完善调解协议;

2、完成远程视频会见1人次;

3、汇总各所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及重点人员信息;

4、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5、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准备相关材料,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组织召开“高唐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

2.梳理汇总领导人相关活动、会议照片;

3.发放新一批行政执法证件;

4.修改完善《联合检查工作动态》,梳理提供相关红头文件;

5.与相关部门对接,确认修改部分执法数据;

6.继续推进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能力培训考试相关工作;

06

备案审查科

1.对烟草局提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高唐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2.制作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完成后及时公开。

3.完善整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考核材料,并提报市局。

4.对之前审查的两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跟踪,确定其文件发布情况。

5.完成二支部灯塔的活动录入工作。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公证处

1、办证13件;

2、解答咨询20件;

3、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做好“谈创建 话法治 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局专场;

2.准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上会材料;

3.撰写本年度司法行政改革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4.做好第五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后续聘任工作;

5.报送市对县考核指标工作进展情况;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茌平北庆村刘某法律咨询1件;

2.调解刘东村委会与村民张某承包土地纠纷;

3.调解张四屯村赵某与梁某因孩子打架产生的纠纷;

4.调解小屯村宋某与云某婚姻家庭纠纷;

5.调解尹集镇河沟村刘某与杨屯加油站因支付油费产生的纠纷;

6.调解周小庄村周某两人土地支付款项纠纷;

7.联合调解员,法律顾问到周老庄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撰写信息宣传稿件1篇;

8.报送合法性审查统计表,报送安置帮教11月信息表,完成安置帮教系统核查率,核查成功率,安置率,帮教率等数据,社区矫正集合1次,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件;

2、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并上报活动信息;

3、梳理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完成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4、完成安置帮教系统核查率,核查成功率,安置率,帮教率等数据;

5、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集合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及核查签到情况;

6、整理安置帮教档案,排查重点帮教人员;

12

固河司法所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2.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

3.上报11月份安置帮教动态信息表;

4.对安置帮教系统推送的信息及时衔接、核查;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

5.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6.对1-11月份的合法性审查案件进行整理总结并归档。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7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解答辖区孙屯村群众法律咨询1件。

4.完善安置帮教平台各项工作数据。

5.联合汇鑫综治办、法律顾问到辖区集市开展宪法宣传。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完成社矫中心系统人员录入,并与全国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发起核查与

衔接;

2、接收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3、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联合街道综治办到福源社区广场进行12.4

宪法日普法宣传;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40人次;

5、完成判前社会调查一件,新入矫二人,解除一人;

16

姜店司法所

1.联合县人大、综治、妇联一起在姜店大集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接受安置帮教对象一名,并为其建立档案,核查相关服刑人员信息;

3.调解矛盾纠纷两起;

4.督促法治两人线上与线下学习;

5.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一起;

6.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一件;

7.做好矫正对象日常管理;

8.整理完善调解、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卷宗,上报各种报表和数据;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矛盾纠纷台账;

2.上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3.人和司法所到辖区董楼集市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4.整理调解卷宗;

5.法律咨询3人;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联合镇派出所调解石光吴村占地纠纷1起;

2、联合镇派出所调解唐洼村邻里纠纷1起;

3、完成安置帮教平台衔接率达到100%;

4、参与组织召开“高唐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

5、协助尹集镇工会报送法律咨询情况;

6、协助尹集镇综治办报送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情况;

7、参与指导尹集镇法律“两人”学法工作;

8、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

9、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3人次;

10、信息化核查13人次;

11、开展定位核查13人次;

12、备战全市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决赛;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李媛媛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