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是什么、做什么、有什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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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9 13:11

  6月25日,“中国水利”刊发了题为“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文章,那么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是一项什么工作?

  2024年年初,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个设区市和8个县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9个试点地区分别是:

  浙江省绍兴市、金华市武义县、台州市临海市,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临沂市沂水县,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长沙市长沙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通知》明确了4项任务:

  一是明确登记对象与范围,试点地区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符合登记条件的水库均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要求依法做好不动产登记,明晰水库工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权利主体应开展地籍调查等准备工作,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

  三是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对于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水库,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责任,督促水库权利主体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管护工作;

  四是探索盘活水库资产,对于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水库,可根据需要,积极探索水利资产证券化,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近半年时间过去,试点成果如何?正如“中国水利”文章标题:取得阶段性成果(点击后跳转原文查看)。

  笔者认为,最显著的成果可能是,正是基于水库不动产登记,以浙江省绍兴市汤浦水库为底层资产的全国首单水利REITs项目才得以落地,这对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