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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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3 18:16

   
     

 
京政办发[1986]9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适应首都形势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咨询服务性的经济实体。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行政、业务由市计委领导。
    咨询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受市计委委托,负责审议和评估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议和评估的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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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资金安排的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部门与市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以中央部门投资为主的由中央部门主审、以市为主的由市主审。与兄弟省市联营的,在我市建设或在外地建设但投资以我市为主的项目由我市主审。
    咨询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建设项目审议、评估办法暂行规定》由市计委审定执行,争取在今年第四季度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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